牧者的話 – 梁永善牧師


為己  為人  為神  傳福音

「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。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我若甘心做這事,就有賞賜;若不甘心,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。」(林前9:16-17)

每位信徒均需承擔傳福音的責任,甚至不一定接受了訓練才可以傳福音,撒瑪利亞婦人在井旁經歷主的奇妙,即時向村中人分享,引導他們見主;被群鬼所附之人被拯救後,主要他留在其家鄉中講論主奇妙的作為。

為己、為人、為神我們均需傳福音。

為己:傳福音是一個命令、是一項責任,並非一個請求、可做可不做;若不傳福音我們便是失責,面對主最後的審判我們可有福音果子獻呈呢?故保羅也指出若不傳福音便有禍了!但我們若願作便會得到神的讚賞,而且這過程中亦使我們對神有更深的經歷、對自己的生命也有莫大的裨益,故豈能不作?

神看的不是我們帶了多少人信主,乃是看我們可有為祂盡上當盡責任。昔日忠心的先知聲嘶力竭地為神呼喊,子民充耳不聞、無感不動,但在神眼中先知仍是神忠心的僕人,得到獎賞。

為人:信耶穌並非單為上天堂,而是生命有所改變,靠主不再被罪惡所困,有正確的人生觀,生命更豐盛。為了我們所愛的人其現在、將來,我們怎能不與他們分享福音呢!當我們知道那食肆食品好、價錢抵,我們會與我們所愛的人透過不同渠道(如:WhatsApp、微信、臉書)分享;如果我們真的體會福音的美好,我們有如此分享所信的?故為了所愛的人不再迷失在罪中,我們必需向他們傳福音。

為神:多少人信並不能為神加添甚麼,祂不會多了一個人信而榮耀便會增加,但卻是滿心歡喜。路加福音十五章三個比喻有共同結論:「一個罪人悔改,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」(路15:7中),我們經歷神的拯救、恩典如何回報呢?並不單敬拜、奉獻,乃是做神所喜悅的事──傳福音,去回報神給我們的祝福與厚愛。

願每一位信徒均能為己、為人、為神盡上當盡──傳福音──的責任。